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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7日作者:
全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在广州举行 吴爱英致信


  9月26日,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在广东省广州市开班。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向培训班全体学员致信,对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

  吴爱英在信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新的形势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对普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开展全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吴爱英要求,参加这次培训班的同志们要利用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用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指导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与交流研讨的方式进行。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普法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各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部分中央企业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